(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的,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2.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取得毕业证而未取得学位证的,不予报名。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和专业代码不一致的,或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的,不得报名。
4.因国家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相关文件。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并经国内第三方机构公证翻译)。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医疗卫生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