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3家医疗机构公开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度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9名,县中医医院4名、县妇幼保健院2名,具体岗位详见《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2023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具体岗位所需专业和学历详见《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引进人员年龄按周岁计算,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引进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已被选拔到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项目或正在服务期间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程序和要求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现场报名:以2023全省卫生健康人才现场招聘会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3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扫描件(A4纸张)、《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3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扫描件(A4纸张),《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报名人员须加入QQ群635758915,具体通知事宜发布在QQ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3.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结束后,对网络报名考生的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网络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时间:
4.考试
本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凡开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取消引进计划。
(二)资格复审
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各引进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拟聘人员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并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六、待遇保障
此次引进的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福利和职称评聘政策。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临泽县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临泽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临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6-5520103(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0936-5953385(临泽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36-12388
县人社局:0936-5525802
县卫健局:0936-5521626
附件:1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临泽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中共临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泽县卫生健康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slz.gov.cn/dzdt/tzgg/202303/t20230327_1013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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