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儿童福利院系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孤残弃婴(幼)儿童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职能,提升服务质量,绍兴市儿童福利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士1名、社工2名、护理管理员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护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一)护士1名,岗位要求:护理相关专业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社工2名,岗位要求: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护理管理员2名,岗位要求:要求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愿意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能够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调配。有护理、护士、心理咨询技能职称,有较强的文字数字处理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者优先。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岗位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执行力,热爱儿童福利事业;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擅长党政材料拟写和活动策划组织、讲演,有办公室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五)护工2名,岗位要求:要求身体健康,认真负责,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爱心,服从单位管理调配,有医疗、育婴、护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2月15日止。
2.请填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附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方式:邮箱1804523140@qq.com。
4.资格初审:请报考者本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所需证件等相关证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
(二)考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面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待遇、管理:
(一)原则上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财政定额统筹相应标准执行,年收入(包含五险一金)50000—56000元。
(二)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88627220
附件:
绍兴市儿童福利院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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